信用卡贈送刷卡金明細

momo信用卡贈送刷卡金明細:



中國信託

活動期間:2014/09/01-2014/09/30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名稱:無網不利_9月 網電聯合分期活動
●活動辦法:活動期間於momo全通路刷中信卡分期並登錄成功享以下回饋:
分6期以上累積滿4,000元送刷卡金100元(限1000名)
分6期以上累積滿8,000元送刷卡金200元(限1000名)
分6期以上累積滿12,000元送刷卡金300元(限1000名)
分12期以上單筆滿2萬元送鬆餅機一台(限500名)
分12期以上單筆滿4萬元送冰淇淋機一台(限500名)

登錄方式:請撥(02)2745-8080→快速鍵814→輸入正卡人ID→完成登錄。

注意事項:
1. 分期交易消費日需介於活動期間,且於消費次月15號前已請款入帳(不含退貨、取消交易)。
2.客戶須於消費當月語音登錄成功者始符合資格,本行於消費次月底前將刷卡金入帳至主卡人帳戶中,實體贈品則於103年11月1日起陸續寄送至帳單地址,每戶每店限回饋一次,正附卡消費金額合併計算。(若同時符合二項以上則回饋優先順序為冰淇淋機、鬆餅機、刷卡金)
3.若符合回饋人數超過份數,將以登錄之順序為準,先登錄者可獲得。
4.本活動將排除已參加同期間同特店之本行刷卡消費活動者之適用,不得重複登錄及計算消費金額與回饋,若重複登錄將以本活動優先,其他活動登錄無效。
5.分期滿額回饋以實際刷卡總交易金額計算,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則該筆交易不得參加本活動。
6.本行之美國運通卡、商務卡、簽帳金融卡等無分期功能之卡片恕無法參加本活動。
7.有關分期付款買賣,本行僅涉及代墊款項之資金關係,且已將商品總金額一次墊付予商品出售人,並未介入商品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實體關係,相關商品出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逕洽商品出售人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處理。
8.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行與活動指定特店購物之事由,而使參加本活動卡友登錄之資料有錯誤、無法辨識,本行與活動指定特店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詳細活動辦法依本行最新網站公告為準,本行與活動指定特店保留修改、變更、取消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19條及相關規範辦理。
10.以上金額皆以新臺幣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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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銀行

活動期間:2014/9/01-2014/9/30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內,活動期間信用卡持卡人於momo之電視、目錄郵購及網路等指定通路刷卡消費刷卡消費: 分期交易或一次付清累積消費滿6,000元,可回饋刷卡金300元(限量150名); 分期交易或一次付清累積消費滿12,000元,可回饋刷卡金600元(限量80名)。
每卡限回饋一次,擇優領取,須登錄。 

注意事項:
1.正、附卡分開計算,9月活動持卡人須於103/9/1-103/9/30期間上本行網站完成登錄(彰銀官網--信用卡專區--活動登錄專區),方可獲得回饋資格,且款項須於2014年10月10日前完成入帳,獲贈之刷卡金將自103年11月底前由本行匯入正卡人帳戶,贈送之「刷卡金」僅限折抵信用卡消費款,不得要求轉撥現金。
2.「300元刷卡金」限量150名、「600元刷卡金」限量80名,將於活動結束後,依登錄成功順序再比對消費滿額資格限量回饋(交易限一次付清或分期3期(含)以上),但不含政府採購卡以及VISA金融卡。
3.限量回饋名單以成功登錄時間排序,且同時符合本活動消費門檻之成功交易訂單為實際回饋依據,僅完成登錄或僅達消費門檻均不符合獲贈資格。
4.持卡人於活動期間內及刷卡金贈送前須為正常繳款之有效卡,如正附卡有停卡(含信用卡強制停用及申請停用)、延滯繳款或違反信用卡契約等情事者,將喪失本活動刷卡金贈送資格。
5.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項。
6.本活動以實際訂單計算,若持卡人有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情形者,該筆訂單金額將不列入計算範圍。
7.以上活動辦法,以本行網站公告為主;本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之權利。
8.本活動消費分期利率為零、零手續費以及總費用年百分率為零。彰化銀行不會
就本活動之分期付款交易向持卡人額外收取分期手續費或分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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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銀行

活動期間:2014/09/01-2014/10/31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於新光銀行網站登錄參加活動,並至富邦MOMO購物任一通路刷新光銀行信用卡消費,單月分期消費滿6,000元(含)以上即送信用卡刷卡金388元。活動期間每戶每月最高回饋388元刷卡金。
*活動期間每戶每月最高回饋刷卡金388元。

注意事項:
1.本活動採登錄制,欲參加活動需於活動登錄期間至新光銀行網站完成登錄,逾期或未登錄者恕不適用本活動優惠。
2.富邦momo電視購物全通路包含電視、網路、型錄、旅遊。
3.新光銀行商務卡、VISA金融卡、分期七卡不適用本活動。
4.本活動限2014/9/1~2014/10/31於富邦momo電視購物全通路之新增分期消費適用,活動期間正、附卡合計每月最高回饋388元刷卡金,並於2014年12月20日起依帳單結帳日,逐月回饋至正卡人信用卡帳戶。
【範例】正卡完成活動登錄且正卡9/3刷分期消費8,000元、10/12附卡刷分分期消費7,000元,9月、10月分別獲贈388元刷卡金。→單月分期消費滿6,000送 388元刷卡金。
【範例】正卡完成活動登錄且9/1刷分期消費8,000元、附卡9/15刷分期消費9,000元→獲贈388元刷卡金。→正、附卡合計每月最高回饋388元刷卡金
5.倘使用富邦momo購物金或新光銀行紅利折抵優惠,金額之計算以扣除購物金或紅利折抵後之剩餘消費金額為準。
【範例】王先生完成活動登錄,9/1刷卡分期購買6,000元商品,並使用紅利點數折抵消費2,000元,可獲贈刷卡金0元。→紅利折抵後之剩餘金額未滿6,000元。
6.本活動僅限分期付款交易方式始可納入消費回饋範圍。
7.本活動以實際訂單計算,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該筆訂單金額將不列入計算範圍。
8.若正卡持卡人終止信用卡、掛失不補發、到期不續卡或遭銀行停止使用信用卡權利、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等情事時,即喪失回饋資格。
9.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富邦momo與新光銀行得取消其參加活動或回饋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10.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富邦momo與新光銀行之事由,而使參加者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富邦momo與新光銀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1.如有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得踐行法定程序後變更、終止及取消本活動;另本行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公告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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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銀行

活動期間:2014/9/01-2014/9/30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9/1-9/30
活動內容:
*單月累積滿NT$6,000(含)以上,回饋刷卡金NT$200,若有分期交易任2筆,回饋刷卡金NT$300;
*單月累積分期滿NT$12,000(含)以上,回饋刷卡金NT$600

注意事項:
1.活動期間每戶限擇優回饋一次。回饋刷卡金NT$200、NT$300資格限採一次付清及分期交易,回饋刷卡金NT$600資格限採分期交易,正附卡合併計算。符合本活動回饋資格者,須於103/9/1-103/9/30內至「遠銀官網首頁→線上服務→申辦貸款及信用卡相關→信用卡活動登錄專區」登錄卡號,未於指定期間內登錄,視同放棄回饋資格,刷卡金預計於103/10月底前回饋至正卡持卡人帳戶。刷卡金限折抵信用卡帳款,不可折現、退溢付款。
2.不適用工會卡(公會卡)、校園卡、商務卡及各具現金回饋功能之信用卡。回饋時須為有效卡且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始具回饋資格。
3.若因市場狀況等原因,本行於踐行法定程序後,保留得修改、變更、終止活動內容之權利。
4.分期期數3-24期,實際可分期期數與金額須依特店規定為準。以分期帳款金額10萬元期間1年為例計算,手續費/分期利率/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註:(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2)本總費用年百分率計算基礎日為103年9月1日。
5.其他未竟事宜依遠銀官網(www.feib.com.tw)快樂分期購物誌注意事項及權益手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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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銀行

活動期間:2014/09/01-2014/10/31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一銀信用卡持卡人於momo之電視、目錄郵購及網路等指定通路刷卡消費(不含momo藥妝)刷卡消費,分期交易累積消費滿6,000元,可回饋刷卡金388元(不限名額);分期交易累積消費滿12,000元,最高共可回饋刷卡金800元(每月限量90名,9月已額滿)
每卡戶每月限回饋一次,限分期付款,須登錄。
持卡人須完成登錄方能符合活動資格。

登錄期間:
9月活動- 2014/9/1-2014/9/30。
10月活動- 2014/10/1-2014/10/31
語音(02-2173-2999)/一銀信用卡官網(刷卡活動登錄專區)登錄,始具回饋資格

注意事項:
1、本活動限使用聯用信用卡中心商店分期功能,來電分期及分期卡自動分期功能不適用(分期卡可使用商店分期)。本活動排除「公司卡」、「VISA金融卡」及「悠遊Debit卡」。
2、本活動交易金額係正附卡合併計算,限正卡持卡人登錄參加,每戶每月限回饋800元,兩月最高共可回饋1600元。分期交易累積消費滿12,000元門檻,每月限量90名,限量刷卡金贈送方式以消費日之優先順序為準,如額滿本行得關閉登錄功能。本行統一於活動結束後,2014/12/15前回饋至持卡人信用卡帳戶,持卡人不得轉讓他人亦不得轉換現金。
3、本活動以第一銀行信用卡會員於momo通路之新增消費為準,新增消費不包括取消、銷退、簽證兵險類、購買禮券等消費。活動期間內,正附卡有停卡(含信用卡遭強制停用及申請停用)、延滯繳款或違反信用卡契約等情事者,第一銀行得取消其資格。信用卡會員參與本活動之消費交易於刷卡金回饋前,已取消或銷貨退回者,亦同。
4、本行於商品、服務買賣中,僅涉及代墊款項之資金關係,商品總價已先行一次墊付予特約商店。本行未介入商品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實體關係,相關出退貨、服務、價差退款或進行郵購買賣、訪問買賣交易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向商品出售人解除契約者,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仍無法解決,始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帳款。分期付款詳細注意事項請上本行信用卡網站查詢!
5、第一銀行保留修改、變更及中止本活動之權利。
6、語音登錄:(02)2173-2999
7、網頁登錄: www.firstcard.com.tw
業務規劃部 丁建志:(02)2777-6972 e-mail:i91534@firstbank.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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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銀行

活動期間:2014/9/1~2014/9/30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2014/9/1~9/30
登錄期間:2014/9/1~9/30(須於消費當月登錄完成)
活動期間於momo電視購物(含電視、型錄、網路通路)刷永豐信用卡單月累積分期消費滿以下門檻即可獲得刷卡金回饋:
‧單月累積分期滿6,000元送400元刷卡金(每月回饋名額限量200名)
‧單月累積分期滿10,000元送700元刷卡金(每月回饋名額限量200名)

※活動期間每月每卡戶(正附卡合計)限從優回饋一次。正附卡合併計算消費金額與回饋資格,惟回饋對象為有效之正卡持卡人。
※符合限量回饋名單,以成功登錄時間先後排序,且同時符合本活動消費條件者為準,依序回饋至額滿為止。僅完成登錄或僅達消費門檻均不符合獲贈資格。
注意事項:
1.參加本活動,須由正卡持卡人於活動期間透過永豐銀行信用卡客服專線(02)2528-7776轉快速碼 (9月快速碼844)或透過永豐信用卡服務網進行線上登錄,逾期未完成登錄者視同放棄,恕無法補登參加。
2.本活動係以消費日為準,限於momo電視購物(含電視、型錄、網路通路)平台之刷卡交易並同時辦理線上分期交易者(分期GO購樂、永豐購物卡分期、消費自動分期、分期自由選及豐富卡分期不適用),並以該筆分期交易總金額計算。可列入計算之消費金額須扣除使用各商店之購物金、紅利金、電子折價券等之實際刷卡金額。
3.贈送之刷卡金將統一回饋至有效正卡人於登錄月份之次次月份信用卡帳戶。贈送之「刷卡金」僅限折抵信用卡消費款,不得要求轉撥現金。
4.持卡人如於回饋前有發生退貨、取消交易、其他原因須退回消費款項致未達消費門檻或有停卡、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者,將喪失回饋資格。
5.不同分期期數及利率所適用之商品項目將依各商店公告為主。永豐Prestige美國運通卡、八通卡、公司卡、虛擬卡、國旅卡不適用本活動。
6.本活動分期付款交易係由發卡機構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予發卡機構。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項。
7.若持卡人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逾期繳款、停卡、不續卡或不接受新卡等情形,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金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信用卡帳單。
8.交易一經核准,分期付款總金額將全部佔用持卡人的信用額度,並依所選擇之期數,分期平均攤還,分期付款總金額除以分期期數之餘數,將併至首期繳納。
9.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本行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10. 永豐銀行保留分期消費最終核准與否及核准金額之權利,並保留上述活動修改、終止或變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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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行

活動期間:103/9/1-103/10/31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內,持兆豐信用卡於富邦momo電視購物經營之通路刷卡消費(限電視、網路及型錄),單月分期消費累積滿~
NT$6,000(含)以上,即可獲贈刷卡金388元、
NT$12,000(含)以上,即可獲贈刷卡金800元;
以上須來電完成登錄(註),正附卡合併計算,活動期間內每月每正卡戶回饋上限為800元。
【註→(02)8982-0000,9月活動直接輸入代碼##8270、10月活動直接輸入代碼##8280】

注意事項:
1、正、附卡合併計算,活動期間內每月每正卡戶刷卡金限回饋上限為800元,9月活動持卡人須於103/9/1-103/9/30期間內向本行完成登錄,10月活動持卡人須於103/10/1-103/10/31期間內向本行完成登錄,方可獲得回饋資格;獲贈之刷卡金將自103年12月底前由本行陸續匯入正卡人帳戶,僅限扣抵104年3月前之新增消費款項。
2、本行政府網路採購卡、商務卡、VISA金融卡不適用本活動。紅利折抵與分期付款消費不得同時使用,若為紅利折抵交易,每筆則以紅利折抵後金額計算,分期付款交易以該筆交易總金額計算。
3、本活動僅限分期付款交易方式始可納入消費回饋範圍。
4、本行之政府網路採購卡、商務卡、VISA金融卡及附卡不適用紅利折抵活動。
5、持卡人於活動期間內及刷卡金贈送前須為正常繳款之有效卡,如正附卡有停卡(含信用卡強制停用及申請停用)、延滯繳款或違反信用卡契約等情事者,將喪失本活動刷卡金贈送資格。
6、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項。
7、本行對持卡人使用分期交易購買商品時,會依持卡人之當時信用及往來狀況來核給使用,並保留最後授權與否之權利。
8、本活動以實際訂單計算,若持卡人有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情形者,該筆訂單金額將不列入計算範圍。
9、以上活動辦法,以本行網站公告為主;本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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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銀行

活動期間:2014/09/01~2014/09/30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內於富邦MOMO購物通路(包括但不限於電視、網路、MOD、手機購物等)使用大眾銀行信用卡刷卡消費並辦理分期:
1、單月分期累積刷滿NT$6,000,送NT$388刷卡金
2、單月分期累積刷滿NT$15,000(含)以上且12期以上,送NT$888刷卡金。

3、單月分期累積刷滿NT$30,000(含)以上且12期以上,送NT$1,588刷卡金(限量25名)。
※每戶每月限回饋一次,正附卡合併計算,單月最高回饋金額為NT$1588。
※需於2014/10/05前致電大眾銀行客服登錄(消費分期樂及分享卡設定之分期不適用)
※詳細活動說明及注意事項請上大眾銀行官網www.tcbank.com.tw查詢

注意事項:
1.持卡人須於2014/10/05前致電大眾銀行客服中心07-9651988登錄,逾期未登錄視同放棄回饋權利。
2.本活動排除票券類、保險、生前契約、旅遊、簽證、兵險、機場稅、燃油附加費等商品或服務之適用。
3.活動期間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由正卡持卡人取得回饋資格,刷卡金將於活動結束後次月開始回饋至正卡持卡人帳單,刷卡金僅能折抵消費款,不得要求折現或以溢付款方式提領之。
4.符合第三門檻回饋1588元刷卡金者,每單月限量25名,若超過名額,則以單月分期金額高低排序前25名,送完為止;本行不再另行公告。排序未達前25名者,則回饋刷卡金1000元。
5.消費計算以活動期間內「消費日」(2014/09/01-09/30)為準,並以2014/10/09前請款入帳者為限,本行不負擔因商店逾期請款所造成之損失。消費金額以實際刷卡金額計算,須扣除持卡人使用富邦MOMO購物之福利金、電子折價券及紅利折抵後之實際授權金額為準。分期交易以消費日為準,並以該筆交易總金額計算。
6.本活動所指分期交易限於持卡人於付款同時辦理富邦MOMO購物提供之通路分期付款,始享回饋資格;持卡人自選「消費分期樂」及分享卡設定之分期交易均不適用。
7.本活動以實際成功消費計算,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該筆訂單金額不列入計算範圍。若有其他爭議,有效訂單以富邦MOMO購物定義為主。
8.若持卡人終止信用卡、掛失不補發、到期不續卡或遭銀行停止使用信用卡權利、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等情事時,大眾銀行得保留取消持卡人獲得回饋之權利,持卡人不得異議。
9.持卡人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大眾銀行得逕行取消其參加或回饋資格。
10.本活動分期零利率、零手續費以及總費用年百分率為零;大眾銀行不會就本活動之分期付款交易向持卡人額外收取分期手續費或分期利息。
11.大眾銀行及富邦MOMO購物保留隨時修改、終止或變更本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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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銀行

活動期間:2014/09/01-2014/09/30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分期消費累積達下列指定金額,並於2014/9/30前至花旗活動網站完成登錄兌換者,即可享回饋
‧單月累積達NT$5,000,享「刷卡金200元」(限量800份,登錄代碼E010000)
‧單月累積達NT$12,000,享「刷卡金500元」(限量500份,登錄代碼E010000)
‧單月累積達NT$25,000,享「刷卡金800元」(已額滿,登錄代碼M090800)

(每卡每月限回饋乙次)
*富邦momo含電視購物、momo購物網及momo摩天商城,各通路消費可合併計算單月分期累積金額。

注意事項:
1.本活動提供花旗銀行在台灣發行之VISA / MasterCard信用卡(不含Ready Cash卡)之持卡人參加。大來公司發行之大來卡恕不適用本活動。
2.本活動限活動期間內於活動指定之配合商家刷花旗卡新增分期消費適用,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分期交易以消費日為準;於活動期間內單月分期消費金額累積達指定門檻,每卡每月限擇優回饋乙次,每卡於活動期間參加本活動獲贈之刷卡金最高回饋800元。
3.持卡人需於活動期間進入花旗活動專屬網頁完成登錄,逾期未登錄者視同放棄,恕無法補登錄。 各活動登錄額滿即提前終止並公告於分期活動登錄網頁。符合活動回饋資格登錄兌換成功之正卡持卡人所獲得之贈品/刷卡金,最快將統一於活動結束後8週內由花旗銀行直接寄送至正卡持卡人帳單地址/回饋至正卡持卡人帳上用以折抵帳單消費,依各活動內容所獲贈之贈品,持卡人不得要求將所獲贈之贈品/刷卡金更換或折抵現金。如有其他任何疑問,請致電本行卡背專線,本行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4.本活動訂單金額應以實際刷卡授權金額為準,分期交易以消費日為準。本活動符合回饋資格之訂單須成功刷花旗卡付款且未退貨始可具有回饋資格,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分期取消、退貨,該筆交易不得參加本活動。所有參加本活動所持有之花旗信用卡所載特定卡號於活動期間至贈品/刷卡金回饋時,皆須為有效卡且無逾期未繳款情事;持卡人若有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或所持有之花旗信用卡發生遭限制或停止使用或延滯繳款之情事,花旗銀行保有取消回饋之權利。
5.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特約商店與花旗銀行得取消其參加或回饋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6.花旗銀行僅提供產品優惠訊息,並非商品或服務之出售人,與合作廠商之間並無代理或提供保證,持卡人對於提供服務內容有任何爭議,請逕洽合作廠商尋求協助。
7.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係由花旗銀行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花旗銀行。花旗銀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花旗銀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
8.詳細花旗銀行easy購信用卡分期付款注意事項請上花旗銀行網站www.citibank.com.tw/EPP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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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上http:///www.citibank.com.tw/ (銀行活動以各銀行公告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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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盛銀行

活動期間:2014/09/01-2014/10/31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 2014/09/01-2014/10/31
限於指定商店刷澳盛銀行信用卡,單月分期累積消費達以下指定門檻,並完成語音兌換流程,即可享以下刷卡金回饋:
1.單月分期累積滿NT$6,000(含)以上,送刷卡金NT$300
2.單月分期累積滿NT$15,000(含)以上,送刷卡金NT$700
3.單月分期累積滿NT$25,000且分12期以上,送刷卡金NT$1,200
*本活動正附卡合計,每月每一指定商店每一正卡持卡人限回饋乙次。
*須於指定期間2014/10/01-2014/10/31致電登錄,未於指定期間內完成兌換,視同放棄回饋資格。

注意事項:
1.本活動限於指定商店刷澳盛銀行信用卡且分期消費達指定門檻,並完成語音登錄流程,即可享刷卡金回饋。
2.本活動正附卡合計每月每一指定商店每一正卡持卡人限回饋乙次。請於指定期間2014/10/01-2014/10/31致電本行02-2778-9999並按1選擇「信用卡服務」,確認個人基本資料後,按3選擇「最新信用卡活動及各項紅利回饋查詢與兌換」,再按86登錄活動,完成登錄後即可享有參加本活動之資格。本行統一將於2014/12/31前將刷卡金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
3.上述活動消費金額以刷卡交易日為準,且廠商請款入帳日須於活動結束後10天完成,若有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或授權未完成之情事,該筆訂單金額將不列入計算範圍。分期付款消費係以該筆交易之總金額歸入交易當月計算,回饋時須為有效卡,如有停卡、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者,本行得取消其回饋資格。回饋之刷卡金僅限抵扣信用卡消費帳款,恕不得要求折現或以溢繳款方式領回。
4.各活動之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係由發卡機構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發卡機構。發卡機構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發卡機構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持卡人進行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交易,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向特約商店解除買賣契約。
5.本行及各商家保留審核持卡人參加本活動與否及修改、變更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活動期間如有更改,皆已商家網站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6.分期詳細規則以及相關活動辦法、未盡事項或更動,詳見本行網站anz.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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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銀行

活動期間:2014/09/01-2014/10/31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持華南銀行信用卡於富邦momo購物台、網路、型錄
單筆分期滿6,000元以上,送300元刷卡金 (每月限200名)!
※ 需登錄,活動期間每戶每月限回饋一次,限量額滿為止。
※ 簽帳金融卡、企業商務卡、旅鑽商務御璽卡、超級現金回饋卡不適用本活動。 

注意事項:
1.本活動係提供予華南銀行信用卡卡友,惟簽帳金融卡、企業商務卡、旅鑽商務御璽卡、超級現金回饋卡恕不適用。
2.本活動限分期付款交易方式始可納入消費回饋範圍。
3.本活動限制與回饋:
(1)採登錄制:
A.需於活動期間內於華南銀行網站>信用卡>活動登錄入口>選擇本活動網頁登錄,方可獲回饋資格,逾期未登錄者視同放棄,恕無法補登錄。
B.活動登錄後即視同同意本注意事項。
C.需以正卡持卡人身分登錄,身分證字號有誤導致電腦無法判定,將不獲回饋資格。
D.每正卡人僅需登錄乙次。
(2)回饋上限與回饋方式:
本活動回饋上限為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統一回饋予正卡持卡人,每戶每月限回饋一次。回饋資格不得轉讓予他人,亦不得要求變更回饋內容等。
刷卡金統一於活動結束後60天內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以實際作業時間為準)。
(3)分期期數及最低消費金額依合作特店公告為準。
(4)消費計算以活動期間內實際「消費日」為準,分期付款交易係以單筆分期總金額計算。消費金額限以活動期間新增消費適用,實際訂單金額應以扣除卡友使用各項紅利點數折抵或商家優惠後,以「實際授權金額」為準,若有刷卡退貨或取消款項將列為當月累積消費之減項。
4.同一筆消費恕無法同時使用「紅利折抵」與「線上分期付款」。
5.持卡人於活動期間或回饋前,正、附卡有停卡(含信用卡強制停用及申請停用)、延滯繳款或違反信用卡契約等情事者,將取消回饋資
6.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係由華南銀行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華南銀行。華南銀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華南銀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
7.富邦momo與華南銀行保留隨時修改、終止或變更本活動之權利。
8.本活動內容或限制條件如有變更或其他未盡事宜,將於華南銀行網站(http://www.hncb.com.tw/credit/index.shtml )最新消息公告。
9.本活動相關內容如有疑問,請洽華南銀行24小時客戶服務中心:(02)218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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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銀行

活動期間:2014/9/1~2014/10/31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致電上海銀行完成登錄,並於「富邦momo(電視、網路、型錄)」使用上海銀行信用卡(悠遊Debit卡恕不適用)新增刷卡消費,每月分期消費累積達NT$6,000(含)以上回饋信用卡刷卡金NT$300,限分期付款方式。每戶(正、附卡合併計算)活動期間每月最高回饋刷卡金NT$300。本活動僅限持有效上海銀行之正、附卡持卡人參加(下稱「持卡人」),法人、公司商務卡及悠遊Debit卡不適用於本活動。

注意事項:
1.需於活動期間2014/9/1~2014/10/31內致電上海銀行02-2552-3111,按814登錄「momo9-10月刷卡滿額送」活動(限正卡人),始符合回饋資格,逾期未完成登錄者視同放棄,恕無法補登參加。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活動期間每月每戶於富邦momo購物消費最高回饋刷卡金NT$300。(法人、公司商務卡及悠遊Debit卡不適用於本活動)
2.本活動消費金額的認定,係以持卡人於活動期間,在「富邦momo購物」其所屬平台新增之刷卡消費,且各該筆交易之消費金額,須請款商店在2014/11/10(含)前請款入帳,始得列入計算。若付款失敗、取消交易、退貨之部分,其金額將不列入計算範圍。
3.分期付款之消費,係以該次刷卡交易之總金額計算,各期分期金額不受2014/11/10(含)前請款入帳之限制。
4.實際消費金額不包含: E-Coupon、單書優惠券、單品折價券、購物金、滿額再折價之活動折扣。
5.符合信用卡刷卡金回饋資格之持卡人,上海銀行將於2014年12月上旬陸續將其可得之信用卡刷卡金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惟刷卡金回饋時,正卡持卡人須持有任一有效(不含遭停卡、不續卡或限制使用者)之上海銀行信用卡正卡,正卡持卡人如有違反本活動規定或因任何原因致其全部信用卡正卡遭限制或停止使用者,將取消回饋資格。
6.如有不可歸責於上海銀行之事由,致影響本活動之進行者,上海銀行及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權逕行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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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銀行

活動期間:2014/09/01-2014/10/30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1.本活動除使用指定卡片分期或指定交易分期及VISA金融卡除不得參加外,其餘台新信用卡持卡人均可參加本活動;持卡人必須於103年9月1日起至103年11月15日前至台新銀行網頁或致電客服完成本活動參加登錄作業方為有效,逾時不候。
2.本活動以信用卡持卡人於活動期間內新增消費為限,分期消費以總金額計算且須以信用卡成功繳款且未退貨之有效訂單方才適用。 3.本活動所稱有效訂單以momo購物之定義為準,且消費金額之計算應扣除信用卡持卡人使用富邦momo之購物金、折價券或以台新銀行紅利點數折抵部分消費金額後之消費金額方可列入計算,即以實際授權金額為準。
4.本活動回饋刷卡金上限300元,回饋資格不得轉讓予他人、變更回饋內容或折換現金等。
5.每一正卡人每月限回饋乙次,本活動之回饋正、附卡之消費合併計算,台新銀行預計於103年12月31日前統一回饋予正卡信用卡帳戶,本回饋屬額外回饋,原適用紅利點數及現金回饋者,仍可獲得原有回饋。
6.本活動之適用範圍為富邦momo全通路(電視購物台、購物型錄、富邦momo購物網站) ,但不包含富昇旅行社。
7.台新銀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富邦momo購物尋求解決。
8.倘信用卡持卡人發生以下事項,則不予回饋:產生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停卡、掛失不補發、不續卡、遲繳、欠款或違反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事項者。
9 台新銀行與富邦momo購物均保留審核信用卡持卡人參加本活動資格、交易訂單、付款方式、繳款成功與否及隨時修改或變更本活動內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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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6.75%~20%,依電腦評等而定‧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3%,不足NT$100以NT$100計算‧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98年7月20日‧本廣告已揭露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且無其他應繳費用,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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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銀行

活動期間:2014/09/01-2014/09/31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單筆滿1,000元以上,筆筆回饋2.5%刷卡金! (限量1,200名,回饋上限600元)單筆分12期以上 滿30,000元,加贈刷卡金300元(限300名,每歸戶回饋上限300元 )

注意事項:
1.消費計算適用富邦momo通路及富昇旅行社(電視、網路、型錄)。
2.本活動需於活動期間內來電02-2595-5213按1按1012登錄「momo購物9月贈刷卡金」活動,始符合回饋資格,正、附卡合併計算,將於2014/11關帳時回饋於正卡人帳戶。
3.悠遊Debit卡、公司卡及採購卡等僅適用其原卡片之回饋,恕不適用本活動。
4.玉山銀行與富邦momo保留活動修正、暫停及終止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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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富邦銀行

活動期間:2014/09/01-2014/09/30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單月累積滿4,000元
贈 富邦信用卡刷卡金100元
*單月累積滿12,000元
贈 富邦信用卡刷卡金300元
*單月累積滿24,000元
贈 富邦信用卡刷卡金600元

(須登錄,以上皆限分期;活動期間每歸戶擇優回饋乙次) 

注意事項:
一、以上活動需於活動期間內完成正卡人資料登錄始符合活動資格,登錄專線(02)8751-1313按777。
二、以上活動之分期消費不含指定消費分期,適用商品與期數依通路規範為準。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活動期間各通路每歸戶限回饋乙次。
三、活動期間以「消費日」為準。分期交易以其分期前購買總金額歸入首期計算。
四、本活動額外回饋之刷卡金,將於103年11/30前統一撥入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中。
五、被回饋客戶所持之富邦信用卡於回饋當時需為有效卡,若有遭限制或停止使用、延遲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將喪失本活動資格。
六、持卡人若因任何理由取消刷卡交易或因簽單爭議致消費金額未達本活動門檻,或持卡人以違反誠信之方式取得本活動回饋者,本行得取消回饋,不另行通知。
七、本活動以實際成功訂單計算,若為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銷退等訂單將不列入計算範圍。 購買保險、生前契約、簽證、兵險、機場稅及燃油附加費等訂單亦不納入活動範圍。
八、台北富邦銀行保留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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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世華銀行

活動期間:2014/9/1~2014/9/30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2014/9/1~2014/9/30
凡於活動期間內,持本行信用卡於momo電視、網路、型錄購物刷卡消費
單月累積分期消費滿額就送刷卡金!
★ 滿NT$6,000(含)以上,即可獲得刷卡金150元(每月限量1500名);
★ 滿NT$12,000(含)以上,即可獲贈刷卡金300元(每月限量750名)。
★ 滿NT$24,000(含)以上,即可獲贈刷卡金600元(每月限量650名)

語音專線 02-2383-1000按832
網頁登錄按鈕

注意事項:
1.參加本活動之持卡人需於活動期間透過電話語音或活動網頁登錄始享有回饋資格,限量回饋名單以優先累積達活動門檻之成功交易訂單時間排序,名額數量有限,額滿即提前關閉。名額贈完將於本活動網頁及momo購物公告;如公告時間有落差,則以本行實際符合回饋資格為準。
2.消費計算以活動期間內「消費日」內為準,且限於103/10/10前請款之消費。分期消費以分期前總金額計算。本活動以實際成功訂單計算,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該筆訂單金額將不列入計算範圍。
3.本活動金額單位為新臺幣元。
4.本活動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i刷金融卡及商務卡不適用,每月每正卡持卡人(同一身分證字號)限回饋乙次,單月最高回饋上限刷卡金NT$300。
5.刷卡金預計於103/11下旬起(實際回饋時間將依本行作業時間為準)依持卡人帳單週期回饋至正卡人信用卡帳戶上,刷卡金相關作業處理、發送方式依國泰世華銀行規定為準。持卡人若於回饋時已停卡、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本行信用卡契約等情事時,即喪失本活動回饋資格。
6.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行與momo購物之事由,而使參加者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本行與momo購物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7.本項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係由本行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本行。
8.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
9.優惠提供期間倘因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得變更或終止優惠內容,並於本行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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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銀行

活動期間:2014/9/1-2014/10/31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於momo購物刷聯邦卡並於消費當月完成登錄,單月分期之交易,累積滿5,000元(含)以上,送125元刷卡金(限量400名)、累積滿12,000元(含)以上,送300元刷卡金(限量150名)。活動期間每月每戶限擇優回饋乙次,最高回饋300元刷卡金(均含原始回饋)。

回饋日期:刷卡金於消費月之次次月16日,限抵扣消費月次月新增一般消費,未抵扣完即歸零。
註1:符合本活動回饋刷卡金之交易金額,不納入「偶數日2%回饋」活動計算。
註2:活動登錄需於交易入帳後始符合登錄資格,登錄期間如限量名額已額滿,聯邦銀行系統將提前關閉並於登錄頁面公告已額滿。

注意事項:
1.本活動以正卡持卡人為參加活動之名義人,正、附卡交易歸戶合併計算,扣除原始新增消費應得之回饋後,每月每戶擇優回饋乙次,最高回饋300元刷卡金(含原始回饋)。活動期間獲得之刷卡金將於消費月之次次月16日回饋,並抵扣消費月次月之新增一般消費,當月若新增一般消費低於回饋金額,剩餘之刷卡金歸零。
例如:【客戶A】於活動期間9月依消費金額達到門檻且於消費當月完成登錄,並符合限量回饋名額,獲得300元刷卡金,活動後於103年10月新增一般消費900元,則於103年11月16日回饋300元、【客戶B】於活動期間9月依消費金額達到門檻且於消費當月完成登錄,並符合限量回饋名額,獲得300元刷卡金,活動後於103年10月新增一般消費200元,則於103年11月16日回饋200元,剩餘100元刷卡金歸零。
2.本活動僅適用以分期且累積滿6,000元(含)以上之刷卡交易且須於登錄期間完成登錄者。
3.參加本活動之持卡人須於消費當月透過活動網頁成功登錄,始符合回饋資格,登錄期間如限量名額已額滿,聯邦銀行系統將提前關閉並於登錄頁面公告已額滿。
4.符合本活動回饋刷卡金之交易金額,不納入「偶數日2%回饋」活動計算。
5.本活動所指「含原始回饋」係以活動期間消費之卡別原始回饋,計算扣除金額(刷卡金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尾數一律捨去) 相關作業處理、發送方式依本行規定為準:
(1) 現金回饋依各卡別原信用卡約定所提供的現金或紅利回饋比率計之,但下列卡別依下列規定:
◆法拉利無限卡國內加油/國內外網路以0.6%計之,國外實體消費以2%計之,其他新增一般消費以0.3%計之。
◆聯邦世界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3%計之,國外交易/機票/旅行社/飯店/租車/網路以0.6%計之
◆聯邦無限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8%計之,國外交易以2%計之。
◆樂活鈦金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5%計之。
◆樂活御璽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5%計之,指定量販消費以0.7%計之。
◆幸福御守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5%計之,國外消費以1.5%計之。
◆法拉利白金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5%計之,國外實體以0.8%計之。
◆珍鑽御璽卡、聯邦御璽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7%計之。
◆順發3C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3%計之,店內交易以0.6%計之。
◆威寶電信聯名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3%計之。
◆淡水信用合作社聯名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3%計之。

(2) 紅利回饋卡別:以0.3%計之;另安麗鈦金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2%計之。
(3) 哩程回饋卡別:復興航空白金卡及普卡現金回饋以1%計之;復興航空御璽卡新增一般消費以1.2%計之、國外交易以1.9%計之。
6.新增一般消費定義:為一般刷卡消費及一般郵購交易,惟排除下列交易:
(A) Visa金融卡、商務卡(個人商務卡之交易仍得參加本活動)、採購卡所為之交易。
(B) 分刷交易:將單一交易金額或同一購物車之商品分割為數筆,分別利用二筆以上之刷卡交易完成者。
(C)一卡通儲值金、悠遊卡自動加值金、預借現金、專案型預借現金產品、餘額代償、各項手續費、年費、延滯息、掛失費、基金申購、公用事業費用代扣、各項稅款、學費、各類繳費平台(如NCCC學費平台、27608818繳費平台)交易、車輛選/標號交易、政府規費、中華電信資費、電子化e政府平台交易、交通罰款、退款、爭議款、其他手續費等非消費性帳款。
(D) 該交易經取消、退貨交易及退貨之原請款交易、非持卡人本人所為之交易、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交易、違反國際組織相關規範之交易、非真實之融資性交易或其他不實交易。
7.本活動消費金額之計算係以交易日介於活動期間103/09/01至103/10/31止之消費,且活動期間之消費商店應於次月10日前完成請款。交易日以帳單所載之『消費日』為準,幣別以新臺幣計,且正附卡歸戶合併累積計算;分期消費以消費總金額計算(計認列1筆),不包含活動期間前交易之分期每期出帳金額。
8.本活動購物範圍適用於富邦momo通路係指富邦momo購物頻道、富邦momo購物網及momo型錄,另新增消費之計算不含保險、生前契約、禮券及富昇旅遊社等旅遊類訂單。
9.凡於活動期間或刷卡金回饋前或回饋後,信用卡正、附卡有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到期不續卡者、取消交易或其他聯邦銀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情形者,聯邦銀行得撤銷其回饋資格,如已回饋之刷卡金,將於次期帳單扣回。
10.本活動訂單需成功繳款且未退貨退款,若取消訂單致未達指定門檻,將喪失領獎資格,若有其他爭議,有效訂單解釋以momo購物定義為準。
11.聯邦銀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及中獎情況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形),對蓄意偽造、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式意圖兌領之持卡人,聯邦銀行除有權撤銷其兌獎資格或排除其參與本活動外,並得保留法律追訴權:
(1) 該交易為非真實之融資性交易或其他不實交易而有詐欺本行之情形。
(2) 聯邦銀行對兌獎事宜如有疑義,持卡人拒絕提供資料、接受調查或其他配合事項者。
12.如有非可歸責於銀行、momo購物之事由致活動方式需變更或其他未盡事宜,聯邦銀行及momo購物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聯邦銀行信用卡、momo購物網站公告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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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銀行2

活動期間:2014/03/01-2014/12/31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當月任三天奇數日不限金額新增消費,享當月偶數日新增消費單筆滿888元(含)以上2%刷卡金回饋,每戶每月最高回饋1萬元。
註1:2%刷卡金回饋含卡片原始回饋及其它專案回饋(適用專案及排除專案將於活動揭示)。
註2:當月任三天奇數日需各有1筆不限金額之新增一般消費。 

注意事項:
1.本活動正、附卡交易合併計算。
2.符合「2%刷卡金回饋」之消費排除已享有加油降價優惠、3月份餐飲2%回饋專案、3月份臺鐵高鐵優惠及其他於專案活動揭示排除之消費。
3.103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幸福御守卡上市好禮「消費滿額保險類交易1.2%現金回饋」活動,同時符合「2%刷卡金回饋」之保險類交易,該筆保險交易最高回饋2%。
4.持卡人於10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之新增一般消費,商店應於次月10日前向本行請款,方得納入活動金額計算。「偶數日」、「奇數日」之認定以本行系統之交易日為準(國外或網路交易可能因時差或商店作業問題造成實際交易日期與商店請款所列示之交易日期不一,仍以商店請款所列示之交易日為準)。信用卡一次付清或分期交易皆以交易日為準,採單筆計算回饋,幣別以新臺幣計(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尾數一律捨去)。分期交易以該筆交易總額計算(計認列一筆) ,不包含活動期間前交易之分期每期出帳金額。
5.如購物網站採「購物車」機制結帳,請款方式則依各網站作業為準;如於偶數日之交易,單筆請款金額需滿888(含)以上方納入本案偶數日回饋計算。
6.需於當月偶數日新增消費單筆滿888元(含)以上,且於當月奇數日有3筆不限金額新增一般消費(每日限計1筆消費)即符合2%刷卡金回饋(含原始回饋及其它專案活動回饋)資格,如當月未符合以上任一規則者恕不回饋。
7.持卡人需於消費次月新增高於當月活動回饋刷卡金之一般消費金額,始符合刷卡金回饋資格。刷卡金將於次次月25日統一回饋至正卡人之信用卡帳戶上,折抵帳單上新增一般消費,未折抵完畢則歸零,不得要求轉撥現金或他人。
例1:小王3月份可取得181元刷卡金回饋資格,活動後於103年4月新增一般消費200元, 則於103年5月25日回饋181元。
例2:小王3月份可取得181元刷卡金回饋資格,活動後於103年4月新增一般消費100元, 則於103年5月25日回饋100元,剩餘81元刷卡金歸零。
例3:小王3月份可取得181元刷卡金回饋資格,活動後於103年4月新增一般消費0元, 則181元刷卡金歸零。
8.國外消費之匯率計算以特約商店請款日當日匯率為基準。
9.活動期間符合資格之持卡人每月每戶最高回饋一萬元。
10.本活動所指「含原始回饋」係以活動期間消費之卡別原始回饋,計算扣除金額(刷卡金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尾數一律捨去) 相關作業處理、發送方式依本行規定為準:
(1)現金回饋依各卡別原信用卡約定所提供的現金或紅利回饋比率計之,但下列卡別依下列規定:
法拉利無限卡國內加油/國內外網路以0.6%計之,國外實體消費以2%計之,其他新增一 般消費以0.3%計之。
聯邦世界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3%計之,國外交易/機票/旅行社/飯店/租車/網路 以0.6%計之;聯邦無限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8%計之,國外交易以2%計之。
樂活鈦金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5%計之。
樂活御璽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5%計之,指定量販消費以0.7%計之。
幸福御守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5%計之,國外消費以1.5%計之。
法拉利白金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5%計之,國外實體以0.8%計之。
珍鑽御璽卡、聯邦御璽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7%計之。
順發3C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3%計之,店內交易以0.6計之。
威寶電信聯名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3%計之。
淡水信用合作社聯名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3%計之。
(2)紅利回饋卡別:以0.3%計之;另安麗鈦金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2%計之。
(3)哩程回饋卡別:復興航空白金卡及普卡現金回饋以1%計之;復興航空御璽卡新增一般消費以1.2%計 之、國外交易以1.9%計之。
11.本活動所稱新增一般消費定義:為一般刷卡消費及一般郵購交易,惟排除下列交易
A.Visa金融卡、商務卡(個人商務卡之交易仍得參加本活動)、採購卡所為之交易。
B.分刷交易:將單一交易金額或同一購物車之商品分割為數筆,分別利用二筆以上之刷卡交易完成者。
C.一卡通儲值金、悠遊卡自動加值金、預借現金、專案型預借現金產品、餘額代償、各項手續費、年費、延滯息、掛失費、基金申購、公用事業費用代扣、各項稅款、學費、各類繳費平台(如NCCC學費平台、27608818繳費平台)交易、車輛選/標號交易、政府規費、中華電信資費、電子化e政府平台交易、交通罰款、退款、爭議款、其他手續費等非消費性帳款。
D.該交易經取消、退貨交易及退貨之原請款交易、非持卡人本人所為之交易、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交易、違反國際組織相關規範之交易、非真實之融資性交易或其他不實交易。
12.凡於活動期間、刷卡金回饋前後或贈品、紅利兌換前後,信用卡正、附卡有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結清銷戶、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參加債務協商、聲請更生清算或破產、到期不續卡、取消交易或其他聯邦銀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情形者,聯邦銀行得撤銷其兌獎或回饋資格,已回饋者將於次期帳單扣回等值金額。
13.如有未盡事宜,聯邦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聯邦銀行信用卡網站活動網頁公告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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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銀行2

活動期間:2014/5/1-2014/9/30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於富昇旅行社單筆刷卡達指定門檻,享全家熱拿鐵最多6杯。
單筆分期滿20,000元送全家熱拿鐵中杯2杯。
單筆分期滿60,000元送全家熱拿鐵中杯6杯。
每戶擇優回饋一筆,每戶最高贈送6杯,分期辦法依各店公告為準。

注意事項:
1.正附卡交易合併計算,活動期間之消費,商店應於103年10月10日前向本行請款,本行方得納入活動金額計算。分期交易以消費日為準,並以該筆交易總額計算。
2.符合分期禮兌換資格者可於103年6月1日至10月31日至全家便利商店列印兌換券,恕不另行通知。
3.刷卡交易限制:本活動不適用萬用金融卡、商務差旅卡(個人商務卡仍得參加本活動)、採購卡所為之交易。
4.凡於活動期間、回饋前或回饋後,信用卡正附卡有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參加債務協商、聲請更生清算或破產、到期不續卡者、取消交易或其他聯邦銀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情形者,聯邦銀行得撤銷其回饋資格,如已回饋刷卡金者將於次期帳單扣回。
5.如有非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致活動變更或其他未盡事宜,聯邦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聯邦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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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豐銀行

活動期間:2014/9/01~2014/11/30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2014/9/01~2014/11/30
參加對象:匯豐信用卡(匯豐‧華航聯名信用卡除外)正卡持卡人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活動期間內上匯豐網站登錄並於富昇旅行社(富邦樂遊網)刷卡單筆分期消費達門檻享以下優惠
單筆分期金額 刷卡金回饋
>=新台幣 25,000元 300元
>=新台幣 50,000元 600元
>=新台幣 80,000元 1,000元
(單位:新台幣)
*分期適用的期間、商品、價格與期數,以分期特約商店公告為準

注意事項:
1.匯豐(台灣)商業銀行於本活動簡稱「匯豐銀行」或本行;匯豐(台灣)銀行所發行之信用卡簡稱「匯豐信用卡」;「秋遊賞楓享刷卡金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
2.本活動參加對象為匯豐‧華航聯名信用卡以外之其他匯豐信用卡(包含VISA、MasterCard)正卡持卡人,惟不包括公司卡、商務卡、VISA金融卡。
3.回饋參加辦法:正卡持卡人須於活動期間(2014.9.01~2014.11.30)內,至本行活動網頁(www.hsbc.com.tw/14fall)完成登錄並於富昇旅行社(富邦樂遊網)刷匯豐信用卡單筆分期金額滿新臺幣(以下同)25,000元(含)以上,可獲贈刷卡金300元;50,000元(含)以上可獲贈刷卡金600元;80,000元(含)以上可獲贈刷卡金1000元。活動期間每位正卡持卡人限回饋一次,附卡之消費併入正卡計算,最高回饋上限1,000元。滿額回饋每一正卡持卡人限得乙份,不得跨卡跨級累計,附卡消費併入正卡計算。持卡人不得要求折換現金、轉移至他人帳戶或更換其他贈品。
4.刷卡金回饋方式及相關使用限制:
本活動係指交易日於2014.9.1~2014.11.30,且廠商需於2014.12.15前請款入帳之分期刷卡消費始得拿有回饋;活動回饋之刷卡金將自2015.1.7起,陸續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中,其有效期限與持卡人信用卡有效期限同,僅限折抵信用卡之帳單應繳帳款,持卡人不得要求延展期限,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移轉至他人或更換其他贈品。持卡人之匯豐信用卡於回饋入帳或寄送時須為有效卡,若持卡人及其所屬之附卡有停卡(含信用卡強制停用及申請停用)、延滯繳款或違反信用卡契約等情事者,持卡人將喪失本活動回饋資格,回饋如已交付或入帳者匯豐銀行並保留取消或追回之權利。
5.本行與廠商間並無合夥、代理、經銷或提供保證之關係,如持卡人與廠商就提供之商品內容或服務有爭議時,均由廠商自行負責,與本行無涉,惟本行將盡力協助持卡人協調處理。
6.本活動以各項優惠之實際單筆分期刷卡之消費總金額達消費門檻,始具獲贈資格,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該筆訂單不列入回饋範圍,匯豐銀行保留取消或追回回饋之權利。
7.分期付款每月應攤還金額計算公式如下:當次分期付款購物金額/選擇之分期付款期數=每月應攤還金額。分期付款每月應攤還金額將計入持卡人之信用卡每月最低應繳金額。
8.持卡人以匯豐信用卡於活動期間內於指定商店刷卡,得依現場公告之期間、利率、商品、分期門檻與期數選擇參加匯豐「特約商店分期付款」專案,享分期付款0手續費優惠。匯豐銀行將不會對持卡人另行收取辦理分期付款之手續費用,惟持卡人如有「信用卡每月最低應繳金額」未於繳款截止日前付清或遲誤繳款期限,或持卡人之信用卡於本專案期間發生停用情形,即視為未依約定條款按期清償,匯豐銀行無須事先通知或催告,即得將持卡人所有未到期之分期攤還本金餘額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持卡人下期信用卡帳單之一般信用卡消費帳款中,並依信用卡約定條款以循環利率計算利息及違約金。
9.持卡人應妥善保留其「分期付款專用簽帳單」及「電子簽帳端末機簽帳單據收執聯」以便日後查詢。
10.匯豐「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係由匯豐銀行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匯豐銀行。持卡人如進行郵購式訪問買賣交易,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可於收受商品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特約商店解除買賣契約。匯豐銀行於商品買賣中,僅涉及代墊款項之資金關係,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或申請人與特約商店就所購買之商品/服務之品質、數量、金額有所爭議時,申請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不得以此作為向匯豐銀行拒繳應付帳款之抗辯。如無法解決,申請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訂之「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
11.匯豐銀行保留最終核准信用卡分期付款與否及決定分期付款金額、期數等之權利。其他未盡事項悉依匯豐銀行「特約商店分期付款注意事項」及「信用卡約定條款」辦理,信用卡分期注意事項之詳情及其他限制條件,請至匯豐銀行網站http://www.hsbc.com.tw查詢。
12.除法律或法令另有規定外,匯豐銀行保留隨時於網站上公告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詳情請上http://www.hsbc.com.tw/ (銀行活動以各銀行公告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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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銀行

活動期間:2014/04/01-2014/09/30
適用通路:
活動內容:
一、活動期間:103/4/1~103/9/30
二、活動內容:
(一)出遊輕鬆分
活動期間:103/4/1~103/9/30
申辦專線:(02)2182-1968
活動期間內,於國內旅行社刷卡不限金額,來電申請,享6期分期0手續費。
(二)刷卡滿額禮
活動期間,於指定旅行社單筆刷卡達指定門檻且完成登錄,享刷卡金最高NT$500回饋。
單筆刷卡達NT$15,000(含)以上,加碼送刷卡金NT$100。
單筆刷卡達NT$30,000(含)以上,加碼送刷卡金NT$250。
單筆刷卡達NT$50,000(含)以上,加碼送刷卡金NT$500。
分期優惠請洽各旅行社或來電客服中心申請6期分期0手續費。
*指定旅行社:
可樂旅遊、東南旅行社、易飛網(誠信旅行社)、鳳凰國際旅行社、富昇旅行社、元鵬旅行社、山富國際旅行社、華友運通旅行社、大興旅行社、雄獅旅行社、燦星國際旅行社、ezTravel易遊網旅行社、新台旅行社(桂冠旅遊)、中國時報旅行社(時報旅遊)、五福旅行社、蘋果旅遊(永業旅行社、蘋果旅行社)、大榮旅行社、凱旋旅行社(巨匠旅遊)、上順旅行社、理想旅運社、良友旅行社、品冠國際旅行社等22家。

注意事項:
(一)出遊輕鬆分
1.本活動限元大銀行(以下簡稱本行)信用卡正卡持卡人申請(正、附卡之消費均可申請)後始得適用,惟已辦理分期付款之消費不得再申請本活動之分期付款。
2.本活動限於該筆消費成功後至最近一期信用卡帳單結帳日前3個工作天內致電本行客服申請辦理,申請時不得超過持卡人永久信用額度,分期總金額將佔用持卡人信用卡之信用額度。一經申請成功後均不得取消,分期還款期間不得變更申請金額及期數。
3.申請金額以每一月為一期,分六期平均攤還,分期款項以新臺幣(下同)元為單位,餘數併入首期應付金額中繳付,分期利率即為總費用年百分率均為0%。
總費用年百分率範例:本活動以分期帳款2萬元,分期期數6期為例,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為0元,分期利息與總費用年百分率均為0%。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03年3月11日。
4.每筆消費可享有之各類點數或現金回饋,依各卡片之約定辦理,惟富貴無限卡應回饋20%禮遇點數之其中10%禮遇點數將於消費入帳之當期結帳日撥入正卡持卡人帳單中。
5.本活動之分期帳款將按期併入每月信用卡帳單中之最低應繳金額。持卡人應繳足最低應繳金額,如未能於每月繳款截止日前付清當期最低應繳金額或遲誤繳款期限者,本活動當期帳款連同其他應付帳款將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第十五條規定計付循環信用利息及違約金。
6.持卡人按月繳付信用卡帳款若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無息列入次期信用卡帳單抵付下期帳單之應繳款項,不會提前清償本活動之剩餘款項。若持卡人欲提前清償所有餘額,須致電本行客服中心申請並一次繳清剩餘款項。
7.若持卡人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形,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金額將視為全部到期,並一次列入下期信用卡帳單之最低應繳金額。
8.本活動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係由本行一次墊付消費款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本行。本行與特約商店並無任何合夥、經銷、代理或保證關係,若持卡人與特約商店就所購買之商品/服務之品質、數量、金額有所爭議時,應向特約商店尋求解決,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項。
9.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為準。
(二)刷卡滿額禮
1.本活動限元大銀行(以下簡稱本行)信用卡正卡持卡人活動期間內於指定旅行社單筆刷卡達指定門檻且登錄成功者始得適用,逾期未完成登錄者視同放棄。
2.本活動消費金額之計算係以103/4/1~103/9/30期間內於指定旅行社刷卡支付旅遊費用為限,且最遲須於103/10/15前入帳,分期交易以原始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退貨交易或爭議款項不予列入計算。
3.同筆消費依該筆金額符合之最高指定門檻回饋1份好禮,活動期間正附卡合計最高回饋NT$500。
4.指定旅行社之認定,係以信用卡帳單上「消費明細」所列示之商店名稱為準。
5.刷卡金預計於103/10依各結帳日撥入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限折抵信用卡應繳金額,且須於103/12/25前折抵完畢,逾期即失效。回饋刷卡金時如遇持卡人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形,即喪失本活動回饋資格。
6.本活動旅遊類交易係由本行一次墊付消費款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一次或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本行。本行與特約商店並無任何合夥、經銷、代理或保證關係,若持卡人與特約商店就所購買之商品/服務之品質、數量、金額有所爭議時,應向特約商店尋求解決,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項。
7.持卡人如同時符合本行其它信用卡優惠(包含但不限於行銷活動與個別信用卡產品之優惠)及本活動之回饋條件者,僅得擇一從優適用
8.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為準。活動登錄連結網址:
http://www.yuantabank.com.tw/bank/credit/html/credit_11_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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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銀行活動以各銀行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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