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9會員好康日-樂天市場

1119會員好康日-樂天市場:



活動名稱:好康會員日 滿1200點數10倍

活動期間:2014/11/19(三)10:00 ~ 2014/11/24(一)09:59

活動辦法:

  1. 活動期間內,於樂天市場任一店家購物,不論單一店家或跨店家購物之訂單皆可累計(累計購物金額含購物時使用的超級點數,但不含運費、手續費及店家折扣),累計購物金額滿1200元(含)以上,除既有的1倍回饋點數外,樂天市場加碼贈送9倍超級點數。
  2. 活動期間單一樂天會員帳號額外點數贈送上限5,000點(可於下次購物時抵用)。

範例說明:

範例一:樂小姐為樂天市場會員,在本活動期間於A店家購物NT.7,550元,且於B店家購物NT.350元,並於15天內完成付款,除原1%回饋可獲得75點+3點=78點,樂天市場會於2014/12/31額外贈送9倍點數,即78點x 9倍=702點,則樂小姐此次購物共可獲得78點+702點=780點。 
範例二:天小姐為樂天市場會員,在本活動期間於指定店家C購物NT.30,000元、且於指定店家D購物NT.85,000元,並於15天內完成付款,除原1%回饋可獲得300點+850點=1,150點,樂天市場會於2014/12/31額外贈送9倍點數,但由於:1,150點 x9倍=10,350點已達到贈送點數上限5,000點,故天小姐於本活動僅可額外獲得5,000點!

點數贈送時間及資格:

  1. 獲得超級點數時間:2014/12/31
  2. 超級點數使用期限:2014/12/31 ~ 2015/01/14
  3. 以樂天註冊帳號購買商品的會員朋友才可獲得樂天超級點數喔!!非會員請先加入樂天市場會員【會員登錄(免費)請從這裡進入】
  4. 必須於活動期限內完成訂購之有效訂單,方符合額外贈點資格。有效訂單指於訂購完成後15天內完成付款且未申請退貨或取消訂單者。如您取消訂單或申請退貨,將喪失取得額外獲贈超級點數的資格!!(註:購買商品有瑕疵或有可歸責於店家之原因欲申請退換貨者,請逕洽各店家解決;勿直接取消訂單。以免喪失贈點資格!)
  5. <請特別注意>如果您的配送方式選擇「7-11門市取貨」,則實際取貨日即為付款日;若您訂購的商品需等候或追加,為避免超過活動限定的付款期限而無法獲贈點數,付款方式建議選擇ibon付款或ATM轉帳,配送方式建議選擇郵局或黑貓宅急便,以確保您額外獲贈點數的權益。

注意事項:

  1. 超級點數的使用:每張訂單最多可折抵10,000點,一個月最高使用上限為30,000點。
  2. 限期點數須於使用期限內使用完畢,若因個人因素取消訂單或退換貨致使點數超過使用期限,點數將無法退還!
  3. 樂天市場將不針對點數贈送與點數使用期限等訊息另行通知,請務必注意上述之點數生效日與使用期限。
  4. 一個樂天會員帳號僅限一次獲得超級點數機會,不同會員帳號之購物金額,不可合併累計計算。
  5. 關於點數之一般使用規則,請參閱樂天超級點數使用規約(樂天會員版)並詳見樂天Point Club點數使用說明
  6. 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及政府法令之行為,台灣樂天市場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7. 除上述注意事項,各活動請參照各活動之活動說明與注意事項。各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台灣樂天市場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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